2015年,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通道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按照“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彰显公心,依法履职,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秀美、富庶、和谐、活力”新通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立法工作不失职
充分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是宪法赋予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用足、用活、用好地方立法权,确保工作不失职。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公布实施了《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公布实施为自治县依法治县和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保护、利用、传承、发展侗族文化和服务侗族文化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去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又启动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条例(草案)》已经2016年1月8日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共29条,着重从侗族文化村寨的确定,侗族文化村寨的规划与建设,侗族文化村寨的利用以及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立法。目前该《条例》正在按程序上报省人常委会批准通过。
监督工作不失效
去年,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监督工作不失效。
(一)执法检查“准”。一是为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及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视重点传染病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等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常委会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大幅提升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二是为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林业执法,规范木材加工企业,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五点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常委会意见进行积极整改,创新了工作模式,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审议工作报告“狠”。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了城乡规划、生态县建设、交通建设、城乡低保、食品安全、代表建议办理、民商事审判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一是抓审议意见的落实。重点督促延期一年票决的落实,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审议意见和县国土局落实评议意见进行审议。派出调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到县直相关单位及部分乡镇进行调查。通过一年的细致分析和督促,县人民政府从查清底子、疏堵结合、加强监管等三个方面部署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县河道采砂规范有序,生态环境得到更好地保护。关于国土工作评议意见的落实,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从加强宣传、执法、土地储备、管理等四个方面部署并整改,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得全民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的意识显著增强,“两违”乱象得到遏制,土地储备力度持续加大,机关作风建设效果明显。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全县交通建设和县人民法院落实民商事审判工作3个审议意见的落实,有力地监督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抓重点工作的推进。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制定科学的低保标准,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乡镇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日益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为此听取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查,将调查发现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抓计划、财政预决算的监督。认真听取审议了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面对全县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状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督促并支持县人民政府采取科学合理措施,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努力化解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听取了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并审查批准了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要求财税部门节支增效,替人民管理好“钱袋子”。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审计部门抓好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三)开展工作评议“稳”。2015年确定对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开展工作评议。通过组织开展优抚安置、造林和公益林管理、全县卫生工作情况调查,人大代表与被评单位负责人之间的问答,满意度测评,交办评议意见,促进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增强了政府工作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决定重大事项不失真
常委会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认真落实县委重大战略部署,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决定重大事项不失真。
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5)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批准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强制性内容修改专题论证报告的议案》的决议,为努力建立完善的生态体系,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促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为实现县城扩容提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第25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作出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这是一项事关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大力支持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和创新服务模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一批融资贷款议案的决议,融资贷款金额达17.05亿元,目前融资贷款到位4.96亿元,较好地推动了我县基础设施、旅游、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人事任免不失位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原则,按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发言等环节工作,保证县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不失位。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次,其中,决定免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人,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人;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人,决定免去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6人,免职8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5人。接受县人大代表辞职3人,市人大代表辞职1人。
服务代表不失责
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做好代表服务工作,确保服务代表不失责。一是精心组织代表视察。组织部分驻通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城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视察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立足通道发展实际,围绕生态和旅游科学发展,做到量力而行”,“要立足长远发展慎重考虑现工业集中区选址”,“要合理做好调整规划”三条视察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二是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第24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的汇报,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实效有新的提高。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81件,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满意70件,占86.41%;基本满意9件,占11.11%;不满意2件,占2.46%。主任会议确定的2件重点建议得到有效的落实,代表均表示满意。闭会期间收到的4件代表建议,已交由有关部门办理,现均已答复代表,均表示满意。三是监督代表开展述职。在各乡镇人大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的基础上,第26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3名驻通市四届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三位市人大代表就自己一年来在提升履职能力、履行代表职责、为民办实事、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常委会认真审议了三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鼓励他们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积极为民代言,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作出贡献。四是组织代表开展调研。结合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常委会支持与协助全国人大代表蒙兰凤同志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热点问题深入周边省市县调研,形成了《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乡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就农业生态环境、农村耕地抛荒情况、禁止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决定的落实情况、侗锦织造技艺传承场所落实情况等工作组织代表进行了调研,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五是建设代表工作平台。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完成8个建制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相关制度,代表联系群众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禹刚、杨友志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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