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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引以为戒!
2021-11-18 18:09:50 字号: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现将近期县纪委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通报如下:

1.原林业局工作人员杨某某、林业局工作人员宋某接受他人请托,徇私舞弊,以代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杨某某担任杉木桥木材检査站站长期间,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宋某担任杉木桥木材检査站副站长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木材运输监管检查职责,并授意站员长期对无证运输的木材收取费用后予以放行,以罚代刑,将本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2021年10月22日,杨某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6月9日,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溪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吴某某违规申办林权不动产证的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溪口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吴某某不正确履行职责,隐瞒杉木桥村枞关洞地段曾实施过土地开发的事实情况,违规为杉木桥村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所在的枞关洞办理了林权不动产证。2021年10月,吴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不力的问题。2021年9月,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皇都旅游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事项中,落实市委“一件事一次办”要求不力,工作人员存在未一次性告知的情况,导致办事人员来回多次跑,事项未能及时得到处置。对县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批评。

4.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在2020年小水电清改工作中,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服务企业意识不强,未着眼全县经济发展大局,部门间未形成工作合力,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对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问题有的徇私舞弊、以罚代刑;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办证;有的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力;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暴露出当前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服务意识不强。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增强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商环境是党风、政风、社风和民风的集中体现,是通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清醒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向破坏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亮剑”,精准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通道融媒

编辑:位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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