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全县正在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2023年6月2日以来办结的5起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通报如下:
1.通道县万佛山镇木脚村党员石庆仁酒驾案。2023年1月18日晚23时许,石庆仁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通道县双江镇桥头村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石庆仁受到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2日,石庆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通道县万佛山镇木脚村党员杨秀豪酒驾案。2023年2月7日晚20时许,杨秀豪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通道县双江镇吉利村萨岁广场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杨秀豪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2日,杨秀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道县万佛山镇木脚村党员石庆国酒驾案。2023年2月13日晚21时许,石庆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通道县双江镇吉利村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石庆国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2日,石庆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道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李满君酒驾案。2023年2月10日晚21时53分,李满君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通道县双江镇萨岁广场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李满君受到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9日,李满君受到记大过处分。
5.通道县双江镇杆梓村党支部副书记杨科酒驾案。2023年3月10日晚21时,杨科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通道县双江镇城东家禽市场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杨科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19日,杨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酒驾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心存侥幸、违法乱纪。当前,我县正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道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县纪委监委
编辑:位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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