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乡好物我来拍”网络视频随手拍大赛
活动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9日
组织机构:本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商科工信局、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溪口镇人民政府等联合举办。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深入挖掘通道本土农特产品,在主办方提供的产品目录内选择1到2个产品进行产地溯源拍摄,展示家乡好物。
2.拍摄的视频画面要清晰连贯,内容要有完整性。
3.每个参赛作品需有参赛代表参加现场评选活动,参赛代表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4.视频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阳光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严禁发布含违规内容的视频;提倡原创,严禁抄袭。
参赛方式:
1.参赛者通过视频拍摄方式,在主办方提供的产品目录内选择1到2种本土农特产品进行溯源拍摄,生动形象、言简意赅,建议时长30秒—3分钟。参赛者制作视频时加入#红色通道 好运侗乡##我是家乡好物推荐官#话题发布到任一平台(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微信视频号),并且在评论区@“ 我在红色小水推荐家乡好物”作为参赛证明,报名开始即可拍摄。
2.同步发送参赛作品简介、原视频、作品链接、发布平台和作者个人信息(姓名+电话)至277846867@qq.com邮箱,即为成功参加网络视频大赛,有多个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编号。举办方将安排专人整理,并收集优秀作品在通道融媒矩阵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评奖方式: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将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结合作品主题、内容、创意、播放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总分100分,数据评分及主观评分各占50%。
2.评分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12:00。
3.评奖方式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在通道县小水村活动现场进行评奖,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800元
参与奖若干名
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原创,有关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复制、展播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附稿酬。
2.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奖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活动期间,若参赛作品存在违规竞争行为,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指定拍摄产品目录清单。
二、“家乡好物我来卖”“村播带货”直播竞赛
比赛时间:2023年7月29日10:00-17:00
比赛地点:通道县溪口镇小水村助农直播基地
组织机构:本活动由县商科工信局、县委网信办、县工商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溪口镇人民政府等联合举办。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7月22日18:00前
报名方式:编辑参赛主播姓名及电话、直播平台名称、直播账号、粉丝量发送至277846867@qq.com或到通道县商科工信局303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张雯晶18774588713。由主办方组织收集和审核。
参赛要求:
1.带货产品为符合网销条件的通道县本地农特产品。
2.参赛者必须有直播自主账号,在抖音、快手、拼多多、淘宝等主流直播平台直播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认定一个账号,由主办方组织协助产品上架。
3.所有报名对象必须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正确积极的价值观。严禁直播过程中涉及“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参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整个参赛过程严禁任何刷单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赛事所有资格。
参赛方式:
1.本次村播大赛活动的参赛主播在参赛前由主办方进行初选,初选审核通过后,领取参赛证获得参赛资格。
2.产品及直播平台由组委会指定,比赛当天按平台分类,参赛选手在各自的展位,对本土的农特产品进行现场直播带货比拼。
3.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开通直播带货小黄车权限和产品上架。
4.参赛选手按照粉丝量分为5万以上(含5万)及5万以下两个评比赛道进行现场直播带货比拼。
评奖标准:
1.现场评委根据主播限定时间内总销售额度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
2.总销售额度以比赛截止时额度为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奖项设置:
两个评比赛道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参与奖若干名
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活动组委会
编辑: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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